投稿指南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购买体验、性能详析等文章。要求稿件论点中立,论述详实,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txt)。如果是文本文件,请注明插图位置。插图应清晰可辨,可保存为*.jpg、*.gif格式。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而将插图另存,并注明插图位置。 3、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最好压缩后发送。 4、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例如句号为。而不是.。 5、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真实姓名、笔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以便联系。 6、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 7、我们对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二、投稿方式: 1、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 2、 编译的稿件,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 3、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 5、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1949年后《金瓶梅》的几次出版情况:不为图利猎奇(2)

来源:河南图书馆学刊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6-29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了中宣部、全国的地方文化局和出版社,所以此次《金瓶梅》的出版还是人文社的专利,其他出版社还是不能碰该书。只不过本次出版的印数大大增加了。

了中宣部、全国的地方文化局和出版社,所以此次《金瓶梅》的出版还是人文社的"专利",其他出版社还是不能"碰"该书。只不过本次出版的印数大大增加了。

在人文社社长韦君宜的主持下,此次的《金瓶梅》出版"删去性描写的文字字,其中大描写36处,小描写36处,挑选无性场面的图36幅迁入正文",共分上中下三册,故有"洁本"之称(严真:《小议〈金瓶梅〉出版之坎坷》)。

两年之后,齐鲁书社出版了王汝梅教授点校的《张竹坡批评第一奇书金瓶梅》,这是张评本在中国大陆的首次正式出版。当然,在此之前,齐鲁书社也获得了一口"尚方宝剑",即国家新闻出版局(86)456号文件的批准函。批文肯定张评本在回目、文字上自成特色,有学术参考价值,所以同意出版删减版,但印数不得超过部。1987年1月,《张竹坡批评第一奇书金瓶梅》分上下两册正式出版,印数。此次出版的张评本删去字数合计字,相对于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洁本"来说,王汝梅先生专门保留了性风俗、性文化遗产等内容,以供学界研究。

关于出版《金瓶梅》的大胆而谨慎的通知

此后,人民文学出版社和齐鲁书社的做法被诸多出版社效仿,可见文化部出版局1985年的一纸批文并没有打消各地出版社出版此书的念头。所以,1988年新闻出版署发出了《关于整理出版〈金瓶梅〉及其研究资料的通知》。《通知》首先说明《金瓶梅》及其研究资料的需求"日益增大","先后有十余家出版社向我署提出报告,分别要求出版《金瓶梅》的各种版本及改编本,包括图录、连环画及影视文学剧本等",但话锋一转,明确提出"《金瓶梅》一书虽在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但该书存在大量自然主义的秽亵描写,不宜广泛印行"。

但"不宜广泛印行"不是不印行,在《通知》里,新闻出版署分四种类型加以批示:

一,对于"足本",署里批准北京大学出版社申请影印《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崇祯本)2000部,批准山东齐鲁书社于理出版《金瓶梅》崇祯本的校勘足本5000部。"以上两种,均须内部定向发行,以保证教学、研究用书"。

二,对于"节本",《通知》同意浙江古籍出版社提出的申请,将该书纳入《李渔全集》出版(浙古提出李渔是《金瓶梅》崇祯本的评点者),但配套内部发行,不得另外印行单卷本。

三,对于"改写本、改编本",《通知》明确提出,"《金瓶梅》一书无普及的必要,改写亦属不易。因此不安排出版该书的缩写本、改写本以及影视剧文学剧本。以青少年为主要读者对象的连环画,更不应改编《金瓶梅》出版"。

四,对于"续书及资料",《通知》提出"《续金瓶梅》《金屋梦》《隔帘花影》,1987年经我署批准,(齐鲁书社)出版少量删节本,内部发行。以上三书,不再批准其他出版社重复出版。北京大学图书馆馆藏《三续金瓶梅》抄本,从未见流传,具有一定的版本及研究价值。批准北京大学出版社申请,可于年内据以影印两千本,内部发行。尔后,凡整理出版《金瓶梅》续书及前人的有关资料,需严格选择,并事前专题向我署报批"(新闻出版署图书出版管理司编:《图书出版管理手册》,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就目前来看,20世纪80年代新闻出版署的这一通知是大胆的,也是谨慎的,其在推动学术研究的同时,力避副作用的产生。而上文所说的十余家出版社,在《通知》里仅能发现北京大学出版社、齐鲁书社、浙江古籍出版社三家,至于还有哪些出版社当时提出了申请,现在不得而知。

民间的关注与海外的盛况

此一时期,除去官方的正规出版之外,民间人士对《金瓶梅》一书的刊印也有极大兴致,只不过未必以喜剧收场。

1983年,部队作家韩英珊把100万字的《金瓶梅》改编成17万字的《金瓶梅故事》,发表在《剑魂》上,结果《剑魂》被停刊,而韩本人还丢了军籍。四年后,韩将《金瓶梅故事》交作家出版社出版,刊印30万册,结果图书在上架之后旋即遭到禁售封库的命运。事后,新闻出版署专门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决定书不能发行,但对作者不作处理。

在中国人对《金瓶梅》又爱又禁的时候,海外已经对此书比较"热"了。据1992年第六期的《中国出版》所载:"《金瓶梅》已被译成日、俄、英、法、德、朝等13种外文版本,涉及语文之多,译本出版量之大,都已超过《三国演义》《红楼梦》等其他


文章来源:《河南图书馆学刊》 网址: http://www.hntsgxk.cn/zonghexinwen/2020/0629/340.html



上一篇:总统图书馆是每位美国总统留给家乡和母校的最
下一篇:中原工学院图书馆

河南图书馆学刊投稿 | 河南图书馆学刊编辑部| 河南图书馆学刊版面费 | 河南图书馆学刊论文发表 | 河南图书馆学刊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河南图书馆学刊》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