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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档案与文献文物图书的关系

来源:河南图书馆学刊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7-08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档案工作基本术语》中对档案的定义为:“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2]。其应具备以下4个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档案工作基本术语》中对档案的定义为:“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2]。其应具备以下4个特点:

1)社会性。档案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其内容是对社会活动的内容、过程及绪论的原始记录,而非自然界的天然产物。

2)历史性。档案是已经形成的而不是正在形成的或尚未形成的东西,它能将过去、现在和未来联结在一起,维系人类社会的时空统一性与整体连续性。

3)清晰、确定性。档案所记录的内容必须是清清楚楚的、明明白白的,而且还必须是依附在一定物质载体存在的,这两者是缺一不可的。

4)原始记录性。档案的原始性与记录性是有机统一的,是不可割裂的。“原始记录性”是档案的本质特性之一,是档案区别于其他事物独一无二的本质特性。

1 档案与文献

文献是文字、图形、符号、声频、视频等技术手段记录人类知识的一种载体,也可以理解为古今一切社会史料的总称[3]。文献的基本要素是:1)有历史价值和研究价值的知识;2)一定的载体;3)一定的方法和手段;4)一定的意义表达和记录体系。

文献的范畴极其广泛,它的实在形态有远古时代载有文字的甲骨、金石、简帛、拓本、图谱,仍至近现代的文书、文章、日记、信函、笔记、缩微胶片、照片、声像制品等等,与档案实在形态的文书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有着大面积的交叉重合。二者之间的区别:档案是社会实践的原始记录,是第一手原生信息,档案不仅要注重历史文化价值,还要注重现实参考价值;而文献则不同,它只注重历史文化价值,不管它是否是原始记录、是否能查证其来源出处,或由后人的口述或翻版叙述而成,都可成为文献资料。因此,档案只是文献中一个特殊部分。在现实工作中,档案工作者如有丝毫马虎,就会让重要的价值的档案被博物馆或纪念馆收纳囊中,它们将失去档案应发挥的社会文化价值和社会效益。

2 档案与文物

文物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它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它的基本特征是:第一,必须是由人类创造的,或者是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二,必须是已经成为历史的过去,不可能再重新创造的。

文物的形态主要是过去人们直接使用的实用的性物品,如器具、衣服、建筑物等等,也包括重要的历史文件,这些历史文件不仅有历史文化价值,还有相当程度的原始记录作用,按档案本质特性应归入档案馆收藏,但是《档案法》第十八条规定:“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文献信息同是档案的,可能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上述单位自行管理。”[4]由于档案馆长期对外宣传的力度不够,一些社会机构和个人对档案馆缺乏信任,许多有现实参考价值和历史文化价值的档案被博物馆、纪念馆收藏。可见,档案可以看作是文物,但是绝大部分文物不能成为档案,因为文物大部分是实用性物品,其所记录的信息内容是不清晰的、不明确的,不能说明其产生、使用的历史背景等史实,还有体积庞大的革命遗址、纪念建筑物、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文物,就算符合档案收藏标准,档案馆也只能望而叹息无力纳入。

3 档案与图书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图书的定义是:凡由出版社(商)出版的不包括封面和封底在内49页以上的印刷品,具有特定的书名和著者名,编有国际标准书号。有定价并取得版权保护的出版物称为图书。图书是人类思想的产物,是一种特定的不断发展着的知识传播工具。

在现实生活中,档案与图书的关系较为密切。档案与图书都是重要的文献之一,两者共同点如下:第一,二者的管理手段基本相同,都是对原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加工、利用等流程,第二,二者都具有社会服务功能,都能在政治、经济、科研、教育、生产建设等领域发挥着重要的指导和借鉴作用[5]。第三,二者可以相互转换。在档案馆的工作业务中,每年的年鉴、文件汇编、文选文集、地方志都是系统知识的汇编,比如,年鉴和地方志等都有正规出版刊号,印刷品大于49页,有定价,它们是完全符合图书标准,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形成单位自行收藏,也可纳入图书馆馆藏。而具有较高保存价值的图书,本身就是档案。


文章来源:《河南图书馆学刊》 网址: http://www.hntsgxk.cn/qikandaodu/2021/0708/16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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